2.报名方法。进入系统页面点击“报名”按钮,按提示首先在“基本信息”中输入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在“预报名学校”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学生符合学区条件的预报名学校。然后在“房产信息”页中输入“不动产持有人姓名”和“房屋坐落”。“房产信息”为必填项,漏填不能注册,错填影响系统审核结果。预报名学校选择“七中、九中”的,房产信息可不填写,直接点击“注册”即可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最后点击“注册”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学生家长可完成网上报名申请。
3.系统审核。8月5-14日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根据报名学生身份信息,报名系统通过大数据调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信息,如果调取到的信息与预报名学校的学区条件相符,系统审核通过;如果调取不到相关信息,或调取到的信息与预报名学校的学区条件不符,系统审核失败。预报名学校为“七中、九中”的,系统不审核学区房产条件,报名注册成功即可审核通过。
4.查询结果。8月15日14:00后可以查询报名结果。点击报名系统的“查询”按钮,填写注册成功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可以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如显示“审核状态失败”,转为学区学校现场报名;显示“审核状态成功”,系统将锁定报名结果,不能再参加现场报名,家长应耐心等待电脑均衡分班结果。电脑均衡分班后,所有参加分班的学生都能在报名系统中查到分班结果和各初中入学报到时间及要求,请按时报到入学。
二是现场报名
8月21-23日,未参加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未通过的市区24所小学毕业生家长到所属学区初中现场报名。
学生在法定监护人持有房产房屋坐落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到市教育局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1.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学区房坐落相一致的,按其户籍和实际住址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家庭房产证(暂时没有房产证的携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购房交款全额收据)、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2.学生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户口挂靠在其他家庭、单独立户、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学区房坐落不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房屋坐落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入学。其法定监护人(父亲与母亲)户口不在一起的,按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住址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与其共同居住的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学生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与其直系亲属共同共有,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其它房产,学生可以在该房产对应学区初中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与共同共有房产的直系亲属未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4.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自行选择市七中、八中、九中报名入学。住在柳城路和新华路以北、朝阳大街以东区域的可以到朝阳市七中报名入学;住在新华路以北、朝阳大街以西区域和竹林路以北友谊大街以西区域的可以到朝阳市九中报名入学;住在柳城路以南和新华路、竹林路以南朝阳大街以西区域的可以到朝阳市八中报名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未在市区24所小学就读的回户籍地小学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报名
8月19-20日期间,户籍在市直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计划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市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到市教育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市区外小学毕业生家长携带户口本、家庭房产证、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到市教育局报名,填写《朝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主招生申请表》,按提供的户籍和房屋产权证,经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审核,房产和户籍一致的到对应的学区初中入学;房产和户籍不一致的,安排到指定初中入学。
2025级市直初中招收的新生统一参加电脑均衡分班
8月28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初中招收的新生现场进行电脑均衡分班,并在网上公布分班结果、各初中报到入学时间及相关要求。因不可抗拒等原因未能及时报名参加电脑均衡分班的学生,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市直初中于9月5日进行第二次电脑分班。分班规则为依据第一次电脑分班结果,优先分配到人数较少的班级,待各班人数相同时再随机分班。学生需经电脑随机分班并网上公示后方可入校入班。凡在开学一周内未报到入学或两次电脑分班未留下分班记录的,市教育局不予建立文本学籍,三年后参加中考时不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