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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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体系更加完善
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纳入平安济宁、法治济宁建设总体布局,纳入“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意见。印发《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补助经费要求,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及经费标准,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服务平台持续优化
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兜底承办”,打破区域和层级限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国标”试点,连续两年开展“春风正当时 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春风行动,有关做法被司法部推广。组建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创新交叉打包服务模式,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市4540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共计971名,覆盖率达100%。推动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扎实做好外交部、司法部授予的涉外远程公证服务试点,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办理涉外公证1万余件。
服务效能不断彰显
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11条措施,行政复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10项措施,开展“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启动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法治惠民”政府重点民生工程,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节”,法治文化影响力、感染力不断增强。印发农村“三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法律服务工作手册,指导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开展“三资”整治工作。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入选司法部“全国141家不预先收费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积极擦亮“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截至2023年底,累计调解矛盾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22%以上,为推动平安济宁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