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工作岗位上,作为一名坐班员额检察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检察初心,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在这个特殊的岗位上,我时刻以检察初心为指引,努力答好为民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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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做什么?”——以法律监督之责,筑牢矛盾化解的“法治防线”。群众来到综治中心,带着的是困惑、是委屈,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作为检察官,我们手中的法律武器,就是回应这份期盼的“钥匙”。
我能做的,是让法律条文从“纸上”走到“群众身边”。在化解矛盾纠纷时,面对因购房合同引发的长期纠纷,依托“检调衔接”机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民法典》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既讲清法律底线,也注重疏导情绪,让群众明白“维权要依法,和解是智慧”。面对涉企纠纷,我通过讲解法律知识、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也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让矛盾化解既守牢法律红线,又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在解答涉法涉诉案件困惑时,我发现不少纠纷源于群众对法律的不了解、对程序的不熟悉。我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话为他们讲解“农民工讨薪有哪些途径”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让法律知识成为群众化解矛盾的“指南针”,让监督触角延伸到矛盾源头,从源头上减少“小事拖大、大事拖爆”的隐患。
“我能干什么?”——以司法为民之心,架起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能干什么”,考验的是我能否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用更主动、更贴心的姿态服务群众。
我能干的,是做矛盾纠纷的“解铃人”。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坐班检察官,坚守检察初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是构建获得群众信任的连心桥。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者的心可以是暖的,我要多一份耐心听群众“吐槽”,多一份细心体察群众“难言之隐”,用“法理+情理”的方式,让矛盾在沟通中消融,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
我能干的,是做群众权益的“守护者”。针对矛调中心梳理出的高频纠纷,如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我将积极发挥多元主体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检察力量,对调解成功但可能存在后续风险的案件,依靠综治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跟进监督履行情况;对调解不成、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启动检察程序,让群众知道法治保障一直都在身边。
我能干的,是做社情民意的“传声筒”。坐班的过程,也是倾听群众心声的过程。群众反映的“执行难”“证明多”“办事慢”等问题 ,往往是司法工作需要改进的方向。我将时刻将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把这些带着温度的声音认真记录、分类梳理,及时反馈,定期通报进展,让权益保障看得见、摸得着。我将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意见建议融入检察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形成 “倾听、反馈、改进、提升” 的良性循环,让司法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更符合民心所向。
综治中心的坐班岗位,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在这里,“我能做什么”是职责所系,“我能干什么”是初心所向。作为员额检察官,我既要当好法律的“守护者”,用监督的刚性维护公平正义,更要做好群众的“贴心人”,用服务的柔情传递司法温度。我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矛盾化解的一线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誓言,让每一次释法、每一次说理、每一次监督,都成为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的纽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长宏)